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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明大厦高压电试、巡视、保养项目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08:39:30    阅读:272

为保障上海三明大厦(以下简称“大厦”)高压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及时排查设备隐患,规范设备运维管理,现对大厦高压电试、巡视、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三明大厦高压电试、巡视、保养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16

3.项目内容:涵盖大厦内所有高压电气设备的高压试验、日常巡视及定期保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高压电试:按照DL/T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相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所有高压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出具合法、有效的试验报告,及时反馈设备异常并提出整改建议;

日常巡视:定期对高压设备进行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重点排查设备过热、异响、渗漏、接线松动等隐患,做好巡视记录,发现紧急隐患立即上报并协助处理;

定期保养:每季度开展1次常规保养,每年开展1次全面保养,包括设备清洁、部件紧固、绝缘检测、易损件检查更换(易损件费用另行协商)、设备台账更新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最高控制价:人民币9500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报价超过该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比选资格。

6.报价方式:清单报价,报价包含人工、材料、设备、运输、检测、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1.比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持有年检合格且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高压电气设备试验、检修、保养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如高压电工证、电气试验作业证等),人员配置满足项目服务需求,一人多证仅按一证核算相关资质分数,作业人员需熟悉高压设备运维规范及安全操作流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5.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能够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投诉记录;

6.投标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

7.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三、比选文件提交

1.比选文件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领取的,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相关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拟投入作业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比选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比选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同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3.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一式贰份(正本1份、副本1份),所有副本需与正本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受托人签字,密封包装,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文件;

4.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函、资质证明、业绩证明、工作方案(含人员配置、服务流程、进度计划、安全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五、比选公告、提交报名方式

1. 公告方式: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

投标栏上公开公示;

2.公告时间:2026331日;

3.报名方式:参加比选的比选人请于202647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快递至上海三明大厦(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16号)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大厦高压设备现状、作业环境等相关情况,踏勘费用自理,比选人不对申请人踏勘结果承担责任;

2.中选单位需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可重新选择中选单位;

3.合同履行期间,中选单位需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若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未按约定完成服务、安全事故等情况,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选单位的违约责任;

4.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中选单位需严格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比选人的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避免影响大厦正常运营;

5.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选或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不向未中选单位解释未中选原因,未中选单位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7.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上海三明大厦内部公示及相关行业平台发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规定执行。

8.评审结果将在上海三明大厦指定区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三明大厦管理方

联系人:陈先生/邓先生

联系电话:021-69979908 /18662278879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163315办公室